一天夜里,我正在家中睡觉,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。
我有些不悦,又心中疑惑:到底是谁,这么晚了还来扰我?但还是起身去开门。
没有想到,一开门,一群穿制服的警官便冲了进来,将我团团围住。
为首的警官说:“我们接到群众举报,说你非故意性制造尴尬,严重危害公共和谐、破坏社交秩序,罪大恶极,现在根据本潜意识共分国刑事诉讼法,要将你作为重要嫌疑犯羁押到看守所进行讯问。这是拘留证,你看一下。你需要在上面签字和按捺指印,希望你能配合。”
说完,他便拿出一张盖有公章的A4的纸递给我,然后准备好笔和红色印泥,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待我就范。
我见四周警官人多势众、为首的警官态度又那样强硬,心想看来免不了是要走这一遭了,抵抗也没用,便什么话也没有说,乖乖地接过笔和印泥,默默地在拘留证上面签了字、印了指印。
两个警官便一左一右,上前擒住我的手臂,推推搡搡地领我走在前面,出了家门,坐上一辆警车。警车驶入黑夜之中,开向一个未知的地方。
我坐在车内,看着车窗外苍茫的夜色,想到前路未卜,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,内心十分忐忑。
***
到了戒备森严的看守所,一众警官押我到了一间审讯室。
审讯室的四壁被漆得深蓝,黑色铁栅栏从中间将其分为两半。铁栅栏外有一张木质长桌和两张凳子,铁栅栏这一边则在中央放着一把黑色审讯椅。四四方方的一张椅,上面横着一个板,板上有手环。擒我的两个警官一个从背后捉住我的另一只手、控制住我,另一个掀开板来示意我坐进去,再给我带上手环,锁好。然后一众警官便鱼贯而出,离开了审讯室。
半晌,诺大的审讯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。那深蓝的四壁让我感到无比忧郁。
坐了一会儿,两位警官从铁栅栏外面的一侧走进来。是刚才为首的那个警官,下面简称他为警官甲。还有一位年纪较小的警官,下面简称他为警官乙。他们拿了一叠资料,在长桌前坐下。警官甲一直瞪我,警官乙则在一旁做笔录的准备。
警官甲瞪了我一会儿,严肃地说:“下面,我会问你一些问题,希望你能如实回答。”
我被四壁的深蓝迫得无比忧郁,说不出话来,满脸忧郁地回瞪了警官甲一会儿,然后慢慢移开视线,憧憬地看向他背后的门。警官乙刷刷刷地开始在笔录上不停写着什么,笔尖与纸产生的摩擦声便短暂地填充了审讯室里的沉默。警官甲说完,停顿了一下,等待我的回答,见我无动于衷,显得略有些尴尬,便咳嗽了一声,继续往下问。
“好,那我们开始。你认识照片上的这个人吗?”
说完,翻出一张照片,竖起来给我看。
我隔着铁栅栏,看了看照片:是一个陌生人。
我老实回答:“我不认识。”
警官甲见我终于开口,松了口气。接着,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,问:“真不认识?你再好好想一想。”
这时,警官乙突然在一旁大吼:“坦白从宽!抗拒从严!”着实吓了我一跳。
我绞尽脑汁地又想了想,说:“我真不认识。”
警官甲继续问:“上个月19号的时候,你在做什么?”
我说:“我想不起来了。”
警官乙这时又想说些什么,被警官甲一个眼神按下来,便转向面前的笔录,埋头奋笔疾书。
警官甲继续逼问:“上个月19号,你有没有搭过一班去上海的火车?”
我想了想,上个月的确有出差去过上海,大概就是19号左右,便答道:“我上个月的确坐火车去过上海,不过具体是不是19号,我有点忘了。”
警官甲满意地点点头,又问:“在火车上,你有没有跟人搭话?”
我想了想,说:“有。”
警官甲问:“搭话的人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人?”
我说:“或许是吧,我不太记得了。只记得当时随便找了一个不认识的中年男人。”
警官甲问:“为什么要跟他搭话?”
我想了一会儿,说:“可能当时就想找人说话。这应该很正常,不犯法吧。”
警官乙抬起头来,瞪了我一眼,以示警告,但是碍于警官甲的威严,没敢说什么。
警官甲问:“在搭话过程中,有没有尴尬产生?”
我没有回答,只是惭愧地低下头去。
警官继续逼问:“有没有尴尬产生?”
我想了想,小声地说:“或许有。”
警官甲严厉地质问:“什么叫或许?到底有没有?尴不尴尬?”
我强忍住哭腔,说:“尴尬。”
警官甲问:“尴尬是不是由你,并且仅由你单方面,制造的?”
我说:“是。”
说完,我头晕目眩,感到四周墙壁的深蓝在向我逼近,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崩溃大哭了起来。本想抬手拭泪,却发现双手都被固定在审讯椅上,而此时鼻涕眼泪早已决堤,流了一脸,顺着脸颊向下滴,像是一场暴戾的骤雨。泪眼婆莎中,看到对面两个铁面无私的警官。我感到无比耻辱,只得埋下头去,整个人伏在面前的板上,用头去够我自己的手,一边继续抽噎。警官甲见状,停止了审问。就算不看他,我依然能感觉到他仇恨的目光在我身上无情地扫射。警官乙手中的笔还一刻不停地写着。
等我的情绪稍微恢复,警官甲早已准备好下一张照片,竖起来给我看:“我们继续。照片上的这些人,你认识吧?”
我抬起头来,看了看照片:是一张我工作地方全体同事的集体合照。他们都自照片内笑盈盈地瞪着我呢。
我故意麻痹自己,好不让自己再哭出来,面无表情地答:“这是我公司的同事们。”
警官甲问:“你在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中,有没有尴尬产生?”
我说:“有。”
警官甲继续逼问:“尴尬是不是由你,并且仅由你单方面,制造的?”
我说:“是。”
警官甲满意地点了点头,进一步逼问:“你是以何种手段制造尴尬的?”
我说:“长期沉默。”
说完,整个审讯室便沉默了下来,仿佛我说了什么特别可怕的话。我脸上的眼泪鼻涕还没有完全干掉,带给我瘙痒的触感,挂在我面无表情的脸上,那样子恐怕是很滑稽的。自尊让我只是直挺挺地坐着、一动也不敢动,连眼睛也不眨地望向一片深蓝色的虚空,与其对峙。
警官甲想不到我这么容易就认罪了,有点讶异,同时又显现出一脸唏嘘的表情。沉默便如此僵持,谁也没有说话。这时,警官乙终于按耐不住了,在一旁大吼道:“这么轻松就认罪了!你简直厚颜无耻!”警官甲皱起眉头,显然觉得警官乙的发言不太适合现在的场合,便向他使了一个警告的眼色。警官乙自知失言,继续埋下头记笔录。
警官甲说:“好,情况我已经大致了解了。我们继续。”
他拿出最后一张照片,竖起来给我看:“那这个人呢?你认不认识?”
我保持着面无表情,看了看照片:照片上分明是一位我正在追求的女性。
我心想,大事不妙。
然后有点提心吊胆地回答:“认……认识。”
“你跟照片上的这个人是什么关系?”警官甲无情地逼问。
我说:“我……我正在追求她。”
警官甲问:“在追求的过程中,有没有尴尬产生?”
这一次,我没有诚实回答,而是撒了谎:“额……没有。尴尬?不算吧?”
警官甲斜睨起眼,冷酷地质疑:“真的没有?”
我战战兢兢地说:“没……没有。”
警官甲冷笑了一声,说:“你说没有就没有?没有的话我们怎么会接到受害人举报?”
我黯然神伤:“什么?她举报我?”
警官甲看了看手中的资料,说:“据受害人说,你对她说了不合时宜的情话,制造了严重的尴尬,对受害人造成了极深的精神创伤。”
我忧郁地自语:“她是这样说我的?”
警官甲继续逼问:“你有没有对受害人说过不合时宜的情话?”
我挣扎道:“我正在追求她,会对她说情话也很自然。”
警官甲严厉地问:“可这些情话合适吗?”
我说:“情话嘛,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?”
警官乙这时按耐不住,在一旁大吼道:“大胆!”又吓了我一跳。
警官甲问:“那我换一种问法。你通过说情话,制造了尴尬吗?”
长时间的审讯,让我有些疲惫,心力交瘁,索性闭上眼睛,没有回答。
警察甲:“尴尬吗?”
我依然闭着眼,没有说话。
警察甲:“尴不尴尬?”
……
就这样,我在警察甲不断的质问声中,慢慢沉沉地睡去。
***
次日,我在看守所内一间逼仄的单人监室中醒来。
铁青的一间房,固若金汤,床在双层门对面最内侧,床的上方有一道狭小的窗,被铁栏杆围住,有光从窗外透进来,被铁栏杆分割成一条条长方形。我躺在床上,安静地看着光里的灰尘,有些迷惘,起先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,花了好一会儿才逐渐想起昨夜的事来。随着昨夜的种种在记忆中慢慢浮现,一阵恐慌感袭来。我躺在床上,安静地看着天花板上的光影,想到前路未卜,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,内心十分忐忑。
很快,独处的静谧便被打破,门口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,一双冷酷的眼透过门上的缝向内望。我与那双眼四目相对,僵持了一会儿。接着,监室的门被打开,四名警官一拥而入,其中有警官乙,我认出他是刚才那双眼的主人。
警官乙面无表情地对我说:“你的律师到了。请你跟我们到会见室见他。”
不等我坐起,两名警官便上前来给我戴上手铐,一左一右地将我夹在中间,领我离开监室,穿过空旷的走廊。走廊很长,两侧都是紧闭的门,看不见外界。走在走廊上,我不禁浮想联翩,好奇这一扇扇门的背后都关着怎样的人,是不是都像我一样制造了尴尬,他们的命运又将是如何。拐了两个弯,上了楼梯,又走了一截,来到一间写有“会见室”的门前停下。
警官乙打开门,出现一间跟监室有点像的铁青的房,在最内侧的墙壁上方也有一道被铁栏杆围住的狭小的窗,白日的光线从窗口照进来。房间中央有一张木质长桌,长桌两侧各有一把木椅,其中一把椅子上已经坐了一个人,背对着我。一行警官将我带进房间后便锁上门走了,不过我想他们并没有走远,就等在门口。
我走上前去,在另一张木椅上坐下来,与那人面对面,打量起他来。
那律师穿了一身略显邋遢的灰色西装,四十岁左右,很消瘦,有些秃顶,戴着黑框眼镜,面目和善,但给人一种很聪明的感觉。他双手合十,手臂撑在桌上,显然也在认真地打量我。我对他立马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。
不等我开口,他就率先打破沉默:“你好,我是你的辩护律师。”说完探出手来要跟我握手。我将还戴着手铐的两只手都伸过去,捧住他的手握了一下。
“我有数十年刑事诉讼的经验,专攻尴尬制造犯罪领域,请你尽管放心地相信我。并且,我是真心想要帮助你。”他从镜片后面直视我的眼睛,表现得很真诚。
我没有说话。
“老实说,你的情况有点棘手,你单方面制造尴尬这一事实已证据确凿,你也基本上已招供。其实尴尬是否被制造,其评定的界限模糊,很难取证,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……”他的语气里有一种明显的惋惜,不知道是不是练习过很久。
我听完,在恍然大悟之间有一丝懊恼,后悔自己太老实。但昨夜的状况让我措手不及,根本不容我思考。
“另外,警方那边还说你在审讯过程中涉嫌制造尴尬袭警。”律师继续说。
“袭警?”我皱起眉头,想到昨夜警官乙一刻不停的笔尖,不知道那份笔录上头还有什么内容。
“但是,事情还有转机。”律师嘴角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。
我目不转睛,等待下文。
“我们还可以争取改判故意性制造尴尬。故意制造尴尬者比非故意制造尴尬者的刑罚要轻得多,因为故意制造尴尬者只在特定的场合故意制造尴尬,有能力不制造尴尬,而非故意制造尴尬者制造尴尬是无目的性的,并且总是在制造尴尬。更重要的是,故意性制造尴尬者可以质疑尴尬的制造是否是双向而不是单向的,受害者是否也需要对尴尬的制造负有一定的责任,这时案件就可以从刑事案件转为民事纠纷,就说不太清楚了,往往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……”律师推了推眼镜。
他把我绕得有点晕。
“所以,现在最重要的是,证明你是有目的性地故意制造尴尬。”仿佛看出了我的迷惑,律师简明扼要地总结道。
“有目的性地故意制造尴尬……”我小声地重复,感到有些忐忑、有些忧郁。
“你能想到你制造尴尬的动机吗?最好是对方具体做了什么促使你制造尴尬。没关系,慢慢想……”律师对我眨眨眼。
我沉默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。律师便与我沉默地对视着,似是等待我的回答,又似是在仔细研究我。会见室内的空气就此凝固,让人有点喘不过气。
就这样过了一会儿,见我久久不回答,律师话锋一转:“制造尴尬,你觉得内疚吗?”
“内疚,当然内疚!”我想也不想地回答。
律师的眼镜片反射了森冷的白光,遮挡住镜片后的他的眼。他冷冷地说:“想要打赢这场官司,你首先要做好心理建设,摒弃内疚,培养对尴尬的钝感力,尴尬的时候不仅要说不尴尬,还要这样相信,用非共识性击溃对方对于尴尬感知的确信。就算你确实制造了尴尬,也是你刻意使用的一种武器,是一种正当合理的尴尬制造。懂吗?”
我突然觉得他更像是一位冷血杀手。
律师的声音柔和了下来:“我跟你说的都是肺腑之言,都是为了要帮助你。你好好想想我说的,想想你制造尴尬的动机。今天就先到这里吧。”
说完,他整理好桌上的文件,起身离开。
***
以下是火车上的陌生人在法庭上的证词:
我和被告人在上个月的19日相遇于一班去上海的火车上。
那一天火车上的人比较少,被告人坐的位置正好在我旁边。
起初,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。被告人像随处可见的普通人一样,他甚至在上车放行李时,主动和我对眼,还给了我一个微笑。这让我放松了警惕,没有一点防备,并回敬了他一个微笑。
谁知,被告人一坐下来就主动与我尴尬地搭话,进行犯罪行为。
他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问我要搭火车去哪里。而这列火车是两点一线的高铁,终点站只有一个:上海。我马上被他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搞得尴尬极了。这时我便意识到,被告人是一个尴尬制造的惯犯,我不幸坐在他旁边,怕是很难化险为夷、这一路都得被他尴尬死了。
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,我耐着性子答复他自己是要去上海,并且为了恢复社交和谐,我还告诉他自己是要去上海见自己的孩子,主动打开聊天的话题。谁知,被告人却并不领情,支支吾吾地“嗯”、“噢”了几声,敷衍地回应了我过后便没了话。他显然意识到了自己刚才问话的失语,整个人都沉浸在那份尴尬中,以至于我为他创造的打破这尴尬的新话题他也没有能力接应,进而制造了又一轮的解不开的尴尬。
随后,我们就这样尴尬地沉默着,一路坐到了上海。
那份尴尬,让我至今都还心有余悸呢。
***
以下是同事代表在法庭上的证词:
被告人入职于去年的一个秋日。
说起来,他本来应该是没有能力进入我们公司的,是凭借家里的一点关系,才被推荐来我们公司。
入职的那一天,他在做自我介绍时,全公司的人便清楚地明白,他不仅没有能力,还是一名熟练的尴尬制造者。因为他的自我介绍,非常小声并且还有些口齿不清,根本没人能听懂,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被他搞得非常尴尬。在他发言停顿的空档,有人以为他已经说完了,于是开始鼓掌,他却继续说了下去,这让人真的很尴尬。而当他真正结束发言的时候,大家却都不知道他已经说完了,于是尴尬的沉默就像是一头大象,压得房间里的每个人都喘不过气来。
事情在被告人入职了一年多过后的现在也丝毫没有改变。由于每次有同事尝试与被告人互动,都以尴尬告终,以至于现在已经没有人会主动与被告人说话了。被告人在办公室里就像是一个尴尬而透明的存在,除了必要的工作上的互动,没有人会去多在意被告人。
然而,最近,像是想要故意练习自己的社交能力似的,被告人常常在办公室里冷不防地插话,这让大家都非常尴尬。
比如,办公室里的同事A和同事B趁午休时间交流健身的心得,说得正火热,根本没有没有注意到同在茶水间里的被告人的存在。被告人却跃跃欲试地想要加入他们的聊天,目不转睛地看着说话的同事A、再看着说话的同事B。终于,在他们聊天的空档,找到了插话的机会,幽幽地说:“我从来不会健身……”这时,同事A和同事B才注意到被告人,并且被他不合时宜的突然插话搞得尴尬地面面相觑、不知所措,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。只得强忍尴尬,忽略被告人,继续之前的话题。被告人被忽视后却并不识趣地放弃,还时不时幽幽地插话:“听说喝蛋白粉对身体不好……”“跑步会伤膝盖……”将同事A和同事B搞得非常尴尬,也扫了他们交流健身心得的兴致。继续忽视被告人的插话好像并不礼貌,但是要正面回应被告人、将他加入到谈话中,被告人的话又让人十分难以回应,使得同事A和同事B非常的尴尬。最后,同事A和同事B只得不说话了,尴尬地逃离了茶水间。
这样的事例最近还有很多。
其实被告人如果一直沉默,大家也就习惯了。但是被告人最近总是不合时宜地硬逼自己插话,搞得办公室的所有人都躲着他,怕被他又搞得无比尴尬。
听说被告人最近喜欢上了一名女性,或许他近来努力的改变自己与她有关吧。可惜他越是努力,就越是制造了更多的尴尬。
我想,他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尴尬制造犯吧。
***
以下是女人在法庭上的证词:
我与被告人相识于一个交友网站。
被告人在照片上看起来相貌端正,自我介绍中又写到自己工作稳定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这立马吸引了我。很快,我们就搭上了线,通过网络开始聊天。当时,迟钝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与一名尴尬制造罪犯聊天。被告人在网络上表现得很正常、甚至是热情与健谈的,我们有来有往地问对方问题,慢慢彼此了解,很快他便约我见面喝茶。我也没有想太多,接受了他的邀请。
到了约定的日子,我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约。可是,见到被告人的一瞬间,我就知道,被告人并不值得我浪费我的高级化妆品。被告人的容貌与他的照片其实并没有太大差异,可他不知怎么的,浑身透着一股阴冷潮湿的酸臭气味。我并不是真的闻到了这种气味,被告人干净整洁,并没有什么体味,但是他整个人的气质,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、常年不运动,而皮肤惨白、肌肉萎缩的气质。他忧郁、又并没有那种忧郁王子的文雅,而是一种近乎病态的不自信,仿佛稍微对他说话声音大一点他便会哭出来。总之,我从见他的一瞬间便知道,我们之间并无可能,只想找个理由早早脱身,将他远远地抛在脑后。
出于礼貌,我还是决定坐下来与他喝一盏茶。
起先,他胆怯又懦弱地一直沉默着,连看也不看我一眼。
我们就这样尴尬地沉默着对坐了一会儿。
终于,我耐不住这份尴尬,正想找个借口离开,这时,他才被逼得开口说话了。
“你真美。”被告人一开口便这样没头没脑地说。
这让我有些许尴尬,只得尴尬地挤出一个微笑:“谢谢。”
“这不是客套话,你真的很美。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?”被告人的态度虽然十分真诚,可是这作为我们见面他对我说的第二句话,并不合时宜,让我尴尬极了。
为了缓解尴尬,作为情场老手的我熟练地说起了客套话:“谢谢你。但是我认为我们还是先从朋友做起,在增进了相互的了解过后,再决定。好吗?”心里却只盘算着该找什么样的借口尽早离开,然后再也不联系被告人。
被告人对我的答复显然很满意,我们又尴尬地聊了一会儿天,我找了个借口便离开了。
哪知,在这之后,被告人便不停地向我发不合时宜的情话的短信。一会儿说我就是他要找的人,一会儿说我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。我被他短信的热情程度有点吓坏了,加上我并不喜欢他,于是开始不怎么理他。他于是没了自信,开始反省自己,说自己没有社交能力,还总是制造尴尬,但是为了我,他愿意改变。
可是,我想,像他这样的尴尬制造惯犯,难以改变的程度恐怕像是要让失明的人重见光明吧。我可不愿意与这样的尴尬制造犯共度人生,每天都生活在尴尬里。这样的尴尬制造犯,可没有资格谈恋爱。他们需要得到法律的制裁,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判。
***
很快,法院的判决书便出炉了,法官威严肃穆地念道:“被告人本我,男,潜意识元年出生,主流人格族,大脑中枢直辖市人。 自我怀疑检察院以4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本我犯非故意制造尴尬罪,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于今年今月今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“自我怀疑检察院指控,被告人自成年起便屡次非故意制造尴尬,先后以沉默、口齿不清、语无伦次、不适当发言等方式,在社交中制造尴尬,为潜意识共分国想象中的他人市的市民造成严重伤害。
“为支持上述指控,公诉机关当庭出举了尴尬程度鉴定书,以及陌生人、同事代表、和女人的供述等证据。起诉认为被告人本我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《潜意识共分国刑法》第一千零七百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,构成非故意制造尴尬罪,提请本院依法惩处。
“被告人本我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本我制造尴尬的事实没有异议。但辩护人认为,被告人是有目的地制造尴尬,属于故意制造尴尬。辩护人还提出,被告人本我有能力不制造尴尬,有能力正常社交,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故意制造尴尬。被告人本我及其辩护人均要求宣告本我无罪。
“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本我没有辩护人所说的那种能力。所有证据都指向,本我非故意制造尴尬是因为本我的某种缺失与不健全,本我也已经在法庭上认罪。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本我的行为已构成非故意制造尴尬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自我怀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。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宣告无罪的辩解辩护理由均不能成立,不予采纳。据此,依照《潜意识共分国刑法》之规定,判决如下:
“被告人本我犯非故意制造尴尬罪,判处无期徒刑,需在自我鄙视、自我怀疑的痛苦中服刑,直到改进现状或者接受自己的缺陷。”
我绝望地抬起头。沉寂的法庭上,所有的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。我一一仔细回望他们,法官、警官、火车上的陌生人、同事、女人、律师、还有前来旁听的陌生公民,他们穿着各异的服饰,却都长着同一张脸。
我的脸。
我在自己潜意识国度的法庭上翻来覆去地审讯着自己,将自己囚禁在自造的痛苦深渊中,只因我是一名处处制造尴尬、无能的罪人。